政府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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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僑辦理一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
發布時間:2023-12-14 發布人:寧德市生態環境局綜合法規科、寧德市生態環境局東僑分局
12月13日,寧德市生態環境局東僑分局組織召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與寧德凱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磋商賠償事宜。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東僑分局等單位參加磋商會。
寧德凱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大氣污染防治設施被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今年9月被上級部門列為國家第四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之一。東僑分局會同市生態環境局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調查,委托專家進行評估,本案該公司需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7千余元。
磋商會上,生態環境部門宣傳了民法典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章的法律規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等,普及“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原則,并對損害調查情況、專家意見等進行了說明闡釋,參會人員發表意見看法。經磋商,該公司愿意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履行賠償義務。雙方還就履行方式、期限等達成一致意見。后續,市生態環境局東僑分局將與寧德凱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賠償金將繳入東僑財政國庫專戶。
來源:寧德市生態環境局綜合法規科、寧德市生態環境局東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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