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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2024年環境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4-01-04 發布人:寧德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
寧德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2024年環境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
寧環綜執〔2024〕1號
支隊各科室、大隊:
為做好支隊2024年環境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明確抽查任務,根據《寧德市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領域“雙隨機”抽查機制實施方案》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生態環境執法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現制定支隊2024年環境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請你們按照方案落實相關工作。
一、企業動態信息庫建設
結合2023年開展的執法檢查、行政處罰、信訪投訴、掛牌督辦、環境信用評價、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信訪件整改等內容,在福建省環境監察執法系統內對各抽查對象信息庫進行動態更新,不斷完善抽查信息庫,優化抽查對象分類。合理設置重點、特殊和一般監管對象名單,特別是近兩年來被生態環境部門立案查處(含行政處罰、移送拘留、環境污染犯罪等)的排污單位,應列入特殊監管對象(以下達決定書日期為準,超過兩年且已結案的可移出)。
對抽查發現已關停、搬遷、停止建設的對象,執法人員應做好當次抽查記錄,并將信息匯總至支隊“雙隨機”抽查工作管理員處,由管理員統一移出抽查對象庫。執法人員在日常執法檢查中,發現應納入但實際未納入動態信息庫的對象,應該及時將信息匯總至支隊“雙隨機”抽查工作管理員處,由管理員統一納入抽查對象庫。
二、執法人員信息庫建設
目前,支隊在編在崗且具備現場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共16人,2024年參與隨機抽查執法人員基數按16人計。
三、抽查計劃
支隊2024年環境執法“雙隨機”抽查比例為:每季度至少對本行政區5%的重點排污單位進行抽查;至少按照2:1(在編在崗的環境執法人員數量:特殊監管對象數量)的比例確定每季度抽取特殊監管對象數量;至少按照1:5(在編在崗的執法人員數量:被抽查單位家次)的比例確定年度一般排污單位抽查家次,并分配至四個季度開展抽查。
目前,市級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動態信息庫中共有排污單位1510家,其中:重點排污單位195家、特殊監管排污單位334家、一般排污單位981家。根據抽查比例計算,支隊2024年計劃抽查排污單位152家次,每季度抽取38家次,具體為:重點排污單位每季度10家次,共40家次;特殊監管排污單位每季度8家次,共32家次;一般排污單位每季度20家次,共80家次。
隨機抽查任務按季度抽取,執法人員按縣隨機分組(若一個縣抽取對象較多,可分多組),每組抽取執法人員3名,共計456人次。
四、抽查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重點對被抽查單位環評、三同時和排污許可等制度執行情況,并對被抽查單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土壤污染防治情況、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情況、環境應急管理情況和環境信息公開情況等進行檢查。
“雙隨機”抽查數據庫建設、抽取執法對象、抽取執法人員、執法任務辦理均依托福建省環境監察執法系統開展,確保全程留痕,公平公正?,F場檢查筆錄必須在福建省環境監察執法系統內制作,檢查筆錄必須打印簽字后上傳掃描件。抽查發現問題若由各縣(市、區)進一步查處的,現場執法人員要及時書面轉辦,并跟蹤督促屬地及時反饋辦理情況。
五、抽查結果應用
(一)強化信息公開
隨機抽查情況應當及時匯總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在抽查檢查完成后,將檢查時間、內容、結果等情況按相關規定進行匯總公開。如有涉及保密、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不適合向社會公開檢查相關信息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可不予公開。
(二)銜接信用評價
抽查結果及時匯總作為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綠色信貸、失信聯合懲戒等重要依據。
寧德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
2024年1月3日????
來源:寧德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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